尸体病理解剖的意义何在
医学上解剖学有二类,一为研究阐明人体的正常解剖结构,称为人体解剖学(human anatomy);另一为病理解剖学(anatomic pathology),简称尸检(autopsy),即对死者的遗体进行全面病理解剖,通过肉眼和显微镜观察,甚至借助一些病理学技术,研究疾病机体组织器官所发生的改变,来明确疾病的病理诊断和确定死亡原因,从而进一步阐明其病因及发病机制,并有助于解释生前的临床表现及判断治疗措施是否得当或合理等,是病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之一。尸检不是把遗体大卸八块,而是以严谨、科学的方法进行检查、分析和研究。
1761年,意大利医学家Morgagni医生通过700多例尸体解剖,并详细观察记录了所见病变器官的肉眼变化,并与生前症状进行了全面对照分析,认为不同的疾病都是由相应器官的病变引起的,提出了器官病理学的概念,由此奠定了医学及病理学发展的基础。德国病理学家Virchow等于19世纪在大体观察的基础上,利用光学显微镜技术进行细胞水平的观察,创立了细胞病理学,认为疾病是异常的细胞事件,并根据细胞病变基础提出了组织病理学,这对整个医学科学的发展做出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贡献。大量的病理解剖,对于阐明各种疾病的本质及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和提高医疗质量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关于尸检的价值或意义,相信除了医学工作者外,很多民众并不十分了解,甚至有人认为是马后炮,没有多大意义。
1. 确定疾病诊断,查明死亡原因
通过对尸体的病理解剖,可全面观察各大器官的病理变化,做出疾病的诊断及判断死亡原因。疾病的这种诊断称为病理诊断,较其他种类的诊断,如临床诊断、放射诊断、超声诊断等更为可靠,因此称为最后诊断或黄金诊断。
通过尸检可协助临床医生总结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使其诊治水平不断提高。临床诊断作为临床医生对病人进行合理治疗的依据和前提,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生前临床诊断和尸检诊断之间是存在差异的。国内浙江、北京、四川的研究资料显示,20世纪50-90年代,临床诊断的误诊率约为%。竺可青等回顾性总结分析了浙江大学医学院病理学与法医学研究室1950-1999年共50年间的3162例尸检资料,误诊率为36.24%[1]。北京1972-1980年的尸检资料统计分析显示临床诊断的误诊率为20.74%[2]。李甘地等通过1952-1987年的尸体解剖资料分析显示临床诊断的误诊率为31.1%[3]。国外Kingsford的资料显示临床诊断的误诊率为33%[4]。
尽管随着医学的进步和发展,人们对疾病的认识不断深入,诊断手段也更加多样和精准,诊断的准确率有了极大的提升,但疾病是复杂的,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及盲区。最近,佛蒙特大学医学中心对11年间进行的1097例尸检资料进行了回顾性分析,发现23例(2.1%)存在直接导致死亡的错误诊断。虽然2.1%的比例似乎很低,但其严重程度(导致了死亡)对医患双方都至关重要[5]。总之,因疾病导致死亡的遗体仍有必要进行尸检来进一步明确疾病诊断,有助于临床医学的进步和发展。
2. 发现和确诊某些新发病、传染病、地方病及流行病等
这不仅为卫生防疫部门采取防治措施提供依据,而且也为深入研究和防治这些疾病提供基础。尸体病理解剖是真正了解新发病和疑难病,特别是新发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必要手段之一。
2003年,SARS席卷全球,起初认为病原是衣原体,南方医科大学病理学系丁彦青教授团队完成了世界首例SARS病人尸检,得出病原体“不是衣原体,是病毒”的判断,并写下了4条依据。这其中,非常关键两条依据来源于病理解剖的观察结果:第一,衣原体肺炎属间质性match肺炎,肺泡间隔会增宽,但死亡病例尸检显示肺泡间隔变化不大;第二,在病例中找到了病毒包涵体,这是诊断为病毒性肺炎的重要依据。他们还首次提出了肺和免疫器官是SARS病毒攻击的主要靶器官,提出合理应用激素避免继发感染的新观点[6]。北京大学医学部顾江教授团队通过对世界范围内最大宗共18例SARS死者的全面尸检,也证实了SARS不仅仅是肺部疾病,而是多器官,包括肠、脑、肾,特别是免疫系统的感染性疾病。SARS病人的临床症状主要表现为肺部症状,死因大多为呼吸衰竭,但归根到底还是由于免疫系统被严重破坏造成的[7]。SARS尸检的病理结果为确定病因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明确了病毒在体内的分布情况和病理改变,为患者的治疗和防控策略调整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后续类似疾病的治疗提供了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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